关于召开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宣讲会(教师专场)的通知

发布者:党委宣传部发布时间:2018-12-25浏览次数:29

关于召开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宣讲会(教师专场)的通知


各有关部门、单位:

为学习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,根据山东省委教育工委、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要求,学校将召开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宣讲会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宣讲时间

2018122614:30

二、宣讲地点

太白湖校区631报告厅

日照校区0911会议室

高教园会议室

三、宣讲人

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山东宣讲团成员、教务处处长陈廷

四、参会范围

各二级学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、教学管理科、教研室主任、无课教师,教务处、高等教育研究中心、实践教学管理处全体人员,教学工作学生信息员及学生代表。

五、相关要求

请参会人员14:20前入场完毕,并按要求进行签到。会议期间,请自觉保持现场秩序,将手机关机或调至静音状态。

请各部门、单位将参会名单于20181226日上午9:00前,太白湖校区、任城校区、高教园报送到党委宣传部孙霄然OA,日照校区报送到陈丽维OA

联系电话:3616061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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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1225